第9章
第9章
带走我的人贩子把我打晕,卖进了出价最高的长乐坊。
在木头做成的笼子里,我见到了一个一身是伤的少年。
我从未看过一个人的身上会有那么多血迹。
手上腿上几乎都血肉模糊。
旁边有几个来得早些的小孩,小声解释说他是个孤儿,被邻居卖了进来。
可他刚刚和一只豺狼搏斗,竟然真的把那只狼杀了。
但看他的伤势,恐怕也活不了多久了。
我心中不忍,把身上带的药丸分了他一粒。
他迷迷糊糊地吞下药,竟清醒了片刻。
听说是我给他喂了药,那少年转过脸,看了我一会儿,把怀里藏着的小刀递给了我,哑声道:「如果他们让你上场,你就用这个划那兽的咽喉。」
怕我听不懂,他还点了点自己的颈子:「这里,记住了么?」
他实在有些看得起当时只有六岁的我。
好在我不见之后,阮家几乎是翻了天。
很快就寻到了这处。
护卫带走我之前,我指了指他:「把他也带走吧,送到大夫那里去。」
「不管用多少药,救活他。」
我身上值钱些的玉佩都被人贩子搜刮走了,左想右想,只能解下护卫身上刻有阮字的腰牌,放进他的手心。
「长安街的阮家。」我说,「伤好后,你可以拿着这个过来。」
算是报答他给我的那把小刀。
在斗兽场里,这是他能保命的唯一依靠。
那天侍卫匆匆把我抱回家,我和他就再也没见过面。
直到几年后,天子设立了锦衣卫,监察百官。
再听见萧寻的名字时,他已是朝臣们口中那个,依附天子,心狠手辣的人了。
短短几年时间里,萧寻靠着刺客来时,拼死护驾的功绩,得了天子信任,从普通的锦衣卫,一路做到了指挥使的位置。
世家与朝臣都看他不顺眼,却又打心里畏惧,自己有一天会被锦衣卫关进诏狱,尝试里面的一百来种酷刑。
作为锦衣卫的首领,萧寻的名声一日坏过一日。
甚至京中百姓要止小儿哭泣,都会吓唬他们:「再哭的话,就让那个锦衣卫头子把你抓走。」
前世在东宫时,我曾在一场宫宴上,远远见过他一面。
他穿着绯色的飞鱼服,神色清冷,仿佛拒人于千里之外。
可回想起来,我年少时见过的那个少年的眉眼虽然青涩,还沾染着血迹。
却多少能看出萧寻的影子。
我不敢想象,他一个被卖进斗兽场的孤儿,养好伤后,在京城是怎样活下来的。
又怎样在尸山血海里,拼杀出一条路,走到今天。
再平静地对我说一句:「我能护着你。」
哪怕为此付出性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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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突然想起,前世在东宫时,我几乎算是失宠。
一个失宠的太子妃,手里自然没什么权力。